第17章我本想立刻給沈知夏打個電話,問問到底是怎么回事,可車已經開到了布朗尼咖啡廳外。周琳就坐在靠窗的位置,也已經看到了我。我只能是按下給沈知夏打電話的想法,停好車子之后,推門下車走進了咖啡廳。肚子有點餓,路過吧臺的時候,我點了杯咖啡,以及兩個雞蛋三明治,這才來到周琳對面坐下。周琳面前的那杯咖啡,已經喝了大半。考慮的怎么樣了我無視周琳冰冷的目光,直奔主題。此時,服務員送上了咖啡和三明治。周琳等到服務員走了之后,說道:你不是想要我凈身出戶一定擬好協議了吧給我看看!我拿出手機,將早已經擬好的協議發給了周琳,而后自顧自的吃起了三明治。事關離婚分割財產,周琳看的很仔細。直到我吃完三明治,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她還沒看完。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說,我和周琳并沒有什么太大的財產爭議。我們兩個結婚之后,工資是各自保管的。只是,我的工資高點,房子的貸款,家里的花銷都是我在負責。而她的工資除了偶爾買點菜,其余的也全都在她手里。車子是我婚前全款買的,跟她沒有關系。需要分割的大頭,就是我家那套房子。這套房子是我爸媽給了六十萬首付買的,剩下的是貸款,目前還在還房貸。關鍵問題是,這套房子買的是二手房,當時過戶的時候,加上了周琳的名字!按照現行的法律而言,我們兩個離婚,她是要分走一半的!我之前已經說過,我出身于農村,得益于國家這些年對農村的扶持,我爸媽承包了村里一些地種大棚!每天辛辛苦苦勞作,多年才攢下這些錢給我結婚用。房子分走一半我絕對接受不了!另外,就是訂婚的時候給的彩禮和三金,當時還沒那么高的彩禮,我家給了八萬八,外加三金花了不太到三萬塊錢!在協議里,我明確了房子不進行分割,歸屬于我個人的條款,至于彩禮和三金,我寫了總計十萬元的退回條款,多少讓她占點便宜!至于我們結婚的嫁妝,舉辦婚禮的時候,周琳她媽李嵐說是給了二十萬!我沒見,也不問。況且,現行法律明確規定了,彩禮和嫁妝都是女性的婚前財產!彩禮是我家給的,能要盡量要回來。她的嫁妝,我是絕對不會不要臉的要求分割的。本以為周琳不會這么痛快的簽這份協議,肯定會討價還價。我甚至已經做好了底線打算:彩禮和三金打水漂,保住房子即可!沒想的是,周琳看完之后,很干脆的說道:你去打印,我簽字!這么痛快我有些不確定的說道:你可看清楚了,上面寫了,簽完協議,你要立刻跟我去將房產證更名為我個人,還要將那十萬塊立刻打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