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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那天,陳帆陪我去的。

遠舟說要來,我沒讓。

“你在家等消息。”我跟他說,“不管結果怎樣,媽媽都贏了。”

“媽,你會贏的。”他抱了抱我。

法庭不大,旁聽席坐了幾十個人,有記者,有親戚,還有看熱鬧的。

沈瑤坐在被告席上。

她穿著病號服,手腕上的紗布換成了新的,臉色蠟黃,看起來確實可憐。

法官宣布開庭。

我的律師站起來,陳述事實,展示證據。

親子鑒定報告原件、遠舟的出生醫學證明、我在省醫院生產的所有病歷、當年福利院的接收記錄、沈瑤在電視臺鬧事的完整視頻

一條條,一件件,清清楚楚。

沈瑤的律師試圖反駁,但奈何沒有絲毫實質性證據反駁。

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鐘。

我站起來,想去洗手間補個妝,沈瑤追了上來。

“姐。”

我停住腳步,沒回頭。

“姐,求求你,撤訴吧。”

她的聲音在抖,“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

“我不該去電視臺鬧,不該說你偷孩子,不該不該做那些事。”

我轉過身,看著她。

“沈瑤,你還記得十八年前,你生的那個孩子嗎?”

她愣了一下。

“你生完孩子跑了,讓人把孩子送到我家門口。”

“媽跪下來求我收養,我沒同意。”

“后來媽讓人把孩子送到我公司門口,我報了警,孩子被送去了福利院。”

“沈瑤,你知不知道,那個孩子后來怎么樣了?”

她的嘴唇在抖。

“福利院的記錄我查過,那個孩子兩歲的時候被一戶人家收養,養到十三歲,因為偷東西被退回來了。”

“然后他就在社會上混,打架,偷竊,吸毒,十五歲進了少管所,出來之后又進去,反反復復。”

沈瑤的眼淚掉下來了。

“你的親生兒子現在在哪里,是死是活,你知道嗎?”

她捂住嘴,哭得渾身發抖。

“你不知道,因為你從來沒找過他。”

我一字一句地說,“你從來不關心他。你只關心自己!”

“你想認遠舟,不是因為你愛他,是因為他考了狀元。”

“你想要一個成功的兒子,來證明你的人生沒那么失敗。”

“不是不是這樣的”

“就是這樣的!沈瑤,你不要再騙自己了!你騙了自己十八年,也該醒了!”

她蹲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

走廊里經過的人紛紛側目。

我沒再說什么,轉身走了。

十五分鐘后,法官重新開庭。

判決來得比預想的快。

沈瑤因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五萬元,同時需要在省級媒體上公開道歉,賠償我精神損害撫慰金十萬元。

我走出法院大門的時候,陽光很好,曬得人睜不開眼。

陳帆攬著我的肩:“走吧,回家。”

“嗯。”

車開到半路,遠舟打來電話:“媽,贏了嗎?”

“贏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然后傳來詩妤的歡呼聲:“媽媽萬歲!哥哥萬歲!”

遠舟笑了一聲:“媽,我等你回來吃飯,我做了紅燒魚,雖然可能不太好吃。”

我笑了,眼淚也跟著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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