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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成了三大員 (第1頁)

第100章成了三大員

有大型工程,自然也有中型、小型工程。

中型河工一般由省級出面組織,比如蘇北灌溉總渠和淮河治理就是省級工程,一般是發動省內力量來修建,人力物力都是在本省解決。

這種時間不會太長,出工也不會太遠。

最小的自然就是縣級工程,也就是本地人常說的“挑堤”。

一般由縣水利局負責主持,各個公社(鄉鎮)分段管理,再由下面的生產大隊獨立實施。

大部分情況下,不需要帶鋪蓋行李出門,早上出工晚上回家,如果趕工期、時間長,也會在大堤上搭窩棚短住。

此外也沒有太多的機械和物料,主要就靠箢子、扁擔、鐵鍬、小推車,一點點地給大堤加固、加高、拓寬。

挑堤是重體力活,基本上只會挑選18到45歲的人參加,如果家里勞動力不足,才會將年齡放寬到16到50歲,原則上不要女人。

但是如果家里實在出不了男人,也可以適當照顧女人上堤燒火煮飯。

為什么這么累的活,大家卻都搶著去干呢?

當然是因為待遇高。

后世網上有人說,上河工沒有工分,還要自帶干糧,那其實是很大的誤會。

不能說沒有,但不在這個年代。

往前是解放前在藍區“服勞役”。

往后則是生產隊解散,取消了記工分,也就是產生誤會的時期。

八九十年代的農民自己承包責任田,自負盈虧,但是規定的“提留”不能少,河工也必須要完成。

那個時候上河工已經沒有了工分,但是可以記“工”,這些工都是有價值的,可以抵扣“提留”,也就是農業稅。

而且如果是時間比較長的工程,都會統一安排伙食,將糧食和肉菜按人頭發到生產隊,生產隊自己組織火頭軍煮飯。

若是不安排,讓農民自帶干糧,這部分補貼就會折算到“工”里面,用于抵扣“提留”。

這種跟解放前的自費“服勞役”是兩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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