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舟從書房出來,看了我一眼。
“又是修墓的事?”他問。
我點點頭。
他走過來,在我身邊坐下,沒說話。這是我喜歡他的地方,他從不追問,只是陪著。
“十五萬。”我說,“她要在墓碑上刻‘林家驕傲’。”
遠舟的眉頭動了動。
“你姐去世的時候,”他斟酌著開口,“十八歲?”
“嗯。高三,白血病。”我說,“查出來三個月就走了。”
“那她……做過什么嗎?”
我愣了一下。
是啊,她做過什么?
十八歲,高三,還沒高考,還沒上大學,還沒工作。她的人生定格在那里,干干凈凈,什么都沒來得及做。
可在我媽眼里,她什么都做了。
她要是健康,肯定考得比我好。她要是活著,肯定比我有出息。她要是還在,肯定比我孝順。
我考了全校第一,我媽說你姐要是健康肯定比你考得好。
我升職加薪,我媽說有什么用,你姐要是活著……
我結婚那天,我媽在婚禮上哭著喊知遙。
全程沒有一句祝福。
“我去收拾一下。”我站起來,“明天還要上班。”
遠舟看著我,欲言又止。
我走進臥室,關上門,靠在門板上,閉上眼睛。
柜子里,有一本舊日記。姐姐的。
她去世后,我整理她的遺物時發現的。那時候我十五歲,翻開第一頁,看到的內容讓我愣了很久。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
二十年了,我一直沒說。
我以為時間會沖淡一切。我以為父母總會看到我。我以為……
我什么都以為錯了。